夜间经济是为改善城市中心区夜晚空巢现象而提出的经济学概念,目前已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繁荣程度是一座城市经济活跃度、开放度的重要标志。2019年以来,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济南等地先后推出夜间经济的发展举措,部分城市也在酝酿相关政策。夜间经济作为释放潜在消费需求、创造新兴消费形式、提升消费需求品质、丰富城市产品供给、打造城市特色品牌、促进经济增长的新动能,正在悄然升温。城市发展夜间经济,并没有可以直接套用或复制的经验,需要因地制宜选择发展模式,重点要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认知”和“行动”的关系
认知夜间经济的内涵和发展规律,是制定有效行动方案的基础。夜间经济是现代服务业对于城市消费经济的时间与空间延展,是城市发展、消费升级、科技与创意相结合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社会现象。夜间经济发展先行城市大都经历了延长商户营业时间、多业态粗放经营、集约化经营三个阶段,从餐饮、购物、娱乐单一业态向文化、旅游、休闲、商务、康养等多元化业态发展,相关政策则从夜市管理转向夜间经济发展和综合治理。目前,相关城市需要吸取先行城市的经验,建立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实现夜间经济集约化、多元化、生态化发展。
城市发展夜间经济首先要充分认知其特性规律及各自的城市定位,在此基础上做出相应决策,切忌不切实际的盲目跟风和照抄照搬。夜间经济比较活跃的城市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常住人口数量多、消费能力强的城市,另一类是旅游热点城市或邻近热门旅游景区的城市。因此,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大量集聚及其强烈的消费意愿是发展夜间经济的重要基础。面向本地居民和外来游客的夜间经济发展思路、业态选择、空间布局、管理重点等方面都存在差别,不同类型的城市需要依据各自的城市定位做出取舍。不具备消费者大量积聚条件的城市,发展夜间经济需要慎重决策,避免过度投入却得不偿失。
此外,夜间经济不仅是消费从白天到夜晚的时间延展,还包括消费空间的营造、升级和拓展。日间消费和夜间消费的特点不同,消费者日间消费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为主要目的,而夜间消费诉求则以观光、休闲、娱乐、社交为主。城市发展夜间经济,如果只是鼓励商家延长营业时间,而不提供更多适宜夜间消费的空间,就难以充分满足消费者的体验感。唯有创设优良的夜间消费场景和空间,才会繁荣城市夜间经济。但是,城市夜间消费的空间拓展是有边界的,不宜随意设置或无度扩张,否则会给城市人居环境和综合治理带来过多困扰。正确和有效的方式是利用商业中心、历史文化街区、自然生态资源、公共空间或场馆打造夜间消费聚集区,形成城市夜间经济集约化发展格局。
二、“发展”和“管理”的关系
城市发展夜间经济,需要政府部门、企业、个体从业者、相关组织、消费者、城市居民等多方的共同参与和利益共享。如何做到夜间经济的繁荣精彩且安全有序,考验着城市管理部门的智慧。
城市夜间经济繁荣的重要标志是形成空间布局合理、经营业态多元、消费者满意度高的发展格局。一些城市划定了夜间消费的商圈、街区、景点和场所,但是对于经营商户来说,考虑的是延长营业时间所带来的人员配置以及成本和营收等方面的问题;对于消费者来说,考虑的则是夜间消费的便利性、安全性以及产品和活动的质量问题。如果没有足够的客流量和营业收益,商户难以持续提供夜间消费服务;如果消费者得不到满意的服务和保障,夜间消费的意愿和行为都会被抑制。因此,城市发展夜间经济的激励政策需要更贴近市场需求,尤其是在规划空间布局时需要做好夜间活动人群密集度、流量特征、消费特点等方面的调研,在此基础上,政府管理部门应引导商户理性决策和依法依规经营,并做好质量、物价、安全、交通、环卫等方面的公共配套服务。
夜间经济发展需要提高城市创新管理和精细化管理能力。传统夜市普遍存在治安、噪音、环卫等方面的问题,随着夜间经济规模扩大、形式增多、营业时间延长,政府部门需要建立夜间经济的综合管理机制。从伦敦、纽约、阿姆斯特丹等夜间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经验来看,都建立了诸如延长地铁运营时间、增加深夜公交车、对社会治安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加强监管的夜间经济运作机制。我国一些城市设立了“掌灯人”“夜间区长”“夜生活首席执行官”等,以强化夜间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并对交通、环卫、治安和质量监督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但是,夜间经济发展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都是新兴事物,都有难以预知的现象发生,这更有赖于政府职能在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五个方面的发挥,从而实现夜间消费的质量安全化、出行便利化、治安有序化、环境清洁化。
三、“景观”和“业态”的关系
消费者夜间消费相比日间消费具有更为明显的体验性、随机性和冲动性,城市发展夜间经济更需要关注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重点在于夜间景观的营造和多元化业态的形成。
优美的夜间景观可以吸引消费者流连于城市夜晚的景区商圈、街头巷尾,进而激发消费意愿。部分城市通过举办灯会或灯光秀来打造夜游产品,这有利于在短期内招徕游客,但是过于集中的人流量会给城市管理带来很大压力,无法形成可持续的夜间消费场景,对于城市夜间景观提升、业态整合、综合收益都没有明显的效果。城市夜间景观的营造需要采用低成本、高效率的方式,从城市整体进行规划设计,充分考虑人的行为和自然环境、功能和审美、光照和建筑、休闲和消费、传统和时尚、局部和整体之间的协调性,通过科技和艺术手段的结合,营造满足消费者休闲体验、审美升级、视觉震撼、场景艺术的生态环境、视觉景观、消费场景,从而“亮”化城市的“形”,“美”化城市的“貌”,“活”化城市的“夜”。
城市优美的夜间景观可以吸引客流量,但将客流量转化为实际消费群体还需要多元化的夜间经济业态以及丰富的内容和产品体系。城市夜间经济活动不能千篇一律,各消费集聚区需要依托不同的资源基础形成差异化的定位和特色,形成古风古韵、时尚潮流、健康养生、娱乐体验等多元化主题,促进产业融合与创新,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学、健等多种消费场景的高度集成和个性供给,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多样化需求。此外,消费者夜间消费相比日间消费,对消费内容和产品及服务有更高的要求。城市发展夜间经济,需要主动对接新业态和新场景,创新夜间消费内容和产品,成就高品质消费服务,实现不同消费集聚区和业态之间的互动及消费群体引流,打造具有吸引力的产品体系、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影响力的市场体系,形成复合度、创新度、满意度高的城市夜间经济发展格局。
四、“经济”和“文化”的关系
城市发展夜间经济不同于封闭式景区开发的夜游项目,具有很强的公共性,丰富多彩的夜间活动与城市融为一体,其溢出效应带动商业运营增值,进而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城市发展夜间经济需要通盘考虑其经济功能、文化功能、社会功能。
城市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是承接夜间活动的重要载体。这些公共文化场所过去都是白天开放,上班族平时鲜有机会光顾,夜间开放有利于增进市民和游客的文化体验。北京故宫在今年元宵节首次向公众夜间开放就取得了良好的综合效益,上海夜间开放博物馆的举措也收到了不错的反馈,国家博物馆近日启动了“博物馆奇妙夜”活动,越来越多的城市夜间开放公共文化场所成为趋势。城市公共文化场所提供夜间服务,举办展览、讲座、沙龙、艺术学习活动,不仅能够拓展城市发展夜间经济的空间,带动周边区域的商业活动,还有利于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的转型升级,对于培育城市夜间文化生活、健全城市生活生态圈、展现城市文化魅力,都大有裨益。
文艺演出历来是城市夜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国有文艺院团和群众性文艺团体是繁荣城市文化夜生活的重要力量。目前,很多城市的文艺院团演出活动少,剧院利用率低,夜间经济的发展无疑为其带来了机遇。歌舞、曲艺、杂技、地方戏曲等文艺院团,可以依托相对固定的剧院,推出差异化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高品质的演出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繁荣城市文化夜生活,在与观众的互动中,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践行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城市发展夜间经济,不仅仅是促进消费经济,最终目的是提升城市生活品质,丰富城市精神文化内涵,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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